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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9-09-11 11:36 来源:市建设局
根据《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金市建建〔2015〕62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就做好2019年度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(以下简称市绿色工地)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19年10月9日至18日。
二、申报对象
申报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,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;
2.已取得“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”参选资格;
3.已按《绿色施工导则》相关规定,采取了相应的绿色施工措施;
4.施工过程中未被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;
5.工程竣工时间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,采用软纸封面(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、申报企业、申报地区和申报日期),除目录外需编页码,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。
1.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验收申请表(见附表1);
2.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号牌证明图片资料;
3.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绿色施工规划方案;
4.绿色施工实施总结(主要介绍绿色施工组织管理体系、“四节一环保”技术与措施应用;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、方法、创新和“四节一环保”的成效及体会与建议),绿色工地成果量化统计表(见附表2);
5.绿色施工工地三阶段自我评价打分记录;
6.绿色施工相关检测、监测资料;
7.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出具的绿色施工相关技术与措施的应用证明;
8.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绿色施工效益证明;
9.工程项目概况、绿色施工实施过程采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及“四节一环保”创新点相关内容的光盘(一般为10分钟);
10.相关绿色施工过程的验证材料,包括通过绿色施工总结的技术规范、工艺、工法等。
四、其他要求
(一)绿色工地申报工作尚处于初期,部分申请资料可能存在欠缺情况,请各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,结合工程质安巡查情况,综合考虑。
(二)各申报企业要按照《办法》相关规定,尽可能完善绿色施工相关书面、图片或第三方证明资料,提高申报材料完整性、真实性。
(三)请各县(市、区)将推荐2019年度市绿色工地文件、申报工程汇总表(附件3)和申报工程材料按时一并上报我局。其中,申报工程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上报或发送电子邮件至:328292138@QQ.com, 联系人:金华市建设安全协会尹翔(13221252858), 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D区401室。
附件:1. 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验收申请表
2. 绿色工地成果量化统计表
3. 申报工程汇总表
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9月10日